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特点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
(一)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二)询问基......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集中管理,如对运输工具等易于流失的资产,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
2、适时维护。如对于易损机械设备,应组织破产留守人员定期维护,以防在处理前损坏。
3、发挥应效用。对于房屋等资产,如果清算周期较长,可以在征......
(一)迟延履行利息适用的提出
由谁申请或需不需要申请等问题,应根据执行依据不同和申请人的主观意愿区别对待,法院执行机构持当事人申请与依职权采取相结合原则,以促进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民诉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迟延履......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依据: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
[内容提要]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债,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但在实践中第三人愿意代为履行的情况经常存在,且因由第三人与原债权人达成的以第三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原债务人债务为内容的合同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由于现行法律对此类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少有探讨,笔者暂且根据这类合同的内容是履行原债务人债务(即他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在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笔债务的情况下,当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消灭所有债务时,该未足额的清偿中具体指向哪笔债务,即属于债的清偿抵充。
数笔债务可能有的已届履行期限,有的还未到期;有附有利息的,也有不附利息的;有利息较高的,也有利息较低的;有附设担保的,也有未设有担保的......
保证期间根据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确定。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1.一般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属行期间届满之......
在日常生活中,您可能会遇到各类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意想不到的麻烦,有些麻烦有可能引发纠纷。当您想通过法院打官司解决纠纷时,自然会有所顾虑,不知道该怎样操作。本篇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打债权债务官司的一些常识性法律知识。
第一,打官司的人叫做......
111“已派人到此,请速还清×银行信用卡欠款,否则后果自负。 ”最近异地一市民的遭遇令欠款人倍感不安,在上海,也有欠银行债不还的市民遭到了“民间讨债团”的雇主上门讨债,他们装扮成快递员、清洁工、物业等,在对方“放松警惕”开门后对其进行索债。年关将至,虽说民间有不欠债过年的习俗,但这群游离在法律边缘的民间讨债......
日前,4名取得劳动部颁布的《全国一致工作岗位证书》的商账追收师在西安正式上岗,在地下活动了近20年的追债工作,总算取得了法令的供认。
提起追债的,看过港台片的人,眼前难免会浮现出“古惑仔”的形象。但据媒体报道,与如今许多以打扰、电话要挟等不法方法追账者不相......
债权人撤销权的简介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
我国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观点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因它是由罗马法务官保罗所创设的概念,故又称为保罗诉权。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
1,纠缠讨债法:天天去债务人家里或公司讨债,天天给债务人本人或家里或公司打电话催债,(打公司电话时,一定要打公司的业务电话,一定要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讨债时一定要大吵大闹,让债务人不得安生。
2,病人,老人,泼妇,乞丐讨债法:可以找病秧子或老人或乞丐或泼妇或武大三粗的人到债务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