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来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专业提供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广东债务催收:保证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信息来源:广东债务催收   发布时间:2015-9-16   浏览:

保证人代位权,是保证人向债权人为清偿或其他消灭债务的行为后,取得之债权人的原债权而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的权利。保证人代位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为清偿或者其他行为,而消灭了自己的债务。若保证人尚未清偿债务或者为其他消灭债务的行为,不可能发生代位权。(2)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保证人代位权的目的在于确保保证人的求偿权的实现,若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没有求偿权,不可能发生代位权。保汪人对主债务人是否享有求偿权,依照保证人求偿权的发生要件予以确定。

最新动态
我们的服务项目
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版权所有 ©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七喜创业园(芳村大道东,信义路24号)218室 电话: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公司网址:http://www.tmrzsj.com/ 


友情链接:广东收债公司   广州请人收债公司   广州找人要债   广州催收公司   广州要债公司   
  • 返回顶部
  • 13544590008(黄生)
  • 16673134595(林生)
  • 扫一扫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