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来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专业提供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广东债务催收_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
信息来源:广东债务催收   发布时间:2015-8-11   浏览:

  民间借贷具有互助性,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为有偿或者无偿。约定利息或者利率的,为有偿合同。约定不支付利息的,为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支付利息的,可以同时约定利率。我国法律禁止高利放贷的行为。《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所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保证金。预先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进行无息借款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或者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是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最新动态
我们的服务项目
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版权所有 ©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七喜创业园(芳村大道东,信义路24号)218室 电话: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公司网址:http://www.tmrzsj.com/ 


友情链接:广东收债公司   广州请人收债公司   广州找人要债   广州催收公司   广州要债公司   
  • 返回顶部
  • 13544590008(黄生)
  • 16673134595(林生)
  • 扫一扫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