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作为一种特殊销售形式,基础则是“信用”。信用是在社会中人与人交往的重要条件,通过互相履行诺言的概率来取得彼此的信任。赊销在当下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虽然在赊销中都会有购货合同的签订,但是因为赊销特殊的付款方式,让卖家成为赊销过程中的债权人。
这样买家理所当然成为债务人,并利用这种方式不投资就可获利,减少借贷和资金周转环节。这是因为赊销过程中买家的有利位置,使很多买家心生不轨,债权人的利益处在不稳定环境下,债务纠纷也就不欢而来。
怎样在赊销过程中及时发现危险的信号,降低卖家的收回货款的失败率?这需要企业密切对赊销商品及买家的关注。收债公司在接触这一类案例时,大多相似点都是企业对赊销商品关注的不够。收债公司进行追讨债务时总结,债务纠纷产生的时间越长对成功收回债务的影响就越大。这就提醒债权人要控制好货款逾期未付的时间,在欠款开始后的三到六个月时间里进行追债工作是最佳的时期。湖南债务催收
债权人还要了解买家的资金状况和真实性,运营状况。如果债务人由于经营不景气正在申请破产,那么这样的危险信号就是再明显不过的,就需要债权人及时采取行动,提高货款收回的成功率。
在赊销商品初期签订合同时要细致,周全,在保证自己货品质量的基础上签订验货单据,避免在追债过程中节外生枝,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其他纠纷。
在赊销过程中卖家作为债权人要时刻关注买家动向,对危险信号的发生即使发现和处理,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