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它管辖权的呢?那么接下来,为您带来了关于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欠款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证明的证据材料:
1、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2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