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债能够不还吗。
在我国老百姓的观点中“欠债还钱”与“杀人偿命”一样,是不可摇动的观念,然而就象精力病人杀人后可以不负刑事义务一样,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受到法律的维护的,如过了时效的才请求实行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证据证实存在的债权等很多情况。
简略讲一下时效的问题,个别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力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盘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4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6年1月1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起诉,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完整可以谢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向债务人讨债你知道多少?非法的债务法律也不保护。我公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法律行动受法律的掩护。但是假如违背法律或是社会公共好处的民事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张某明知李某要去赌博,还要借钱给他以充赌资,显然张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再如王某在赌博中输给李某3万元,无钱支付,打欠条一张,李某若以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赌博中的赌帐,则法院不会支撑这种诉讼恳求。另外,很多情况下债权与与债务人是存在十分亲热的关系的,如友人、亲戚、街坊等关系,故在他们之间存在借贷时有时双方仅是存在口头的正人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并无文字的资料,但是一旦双方存在履行上的抵触或是一方因碰到意外而无法还款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因为起诉时手中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手中不详细的欠条,但是他与债务人均心知肚明存在的“无形的欠条”却因无证据存在而生效了。
2、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解玲还需系玲人。债务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分外稳重处理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仍是可以依法采用一些补救办法的。如超过了时效,怎么办呢,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弥补一个还款协定,商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批准持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接洽方法,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赞成还款一局部,则必定要接收,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障,还可以继承要求对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