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债法在民法乃至整个民商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传统民法的理论,民法可以分为人身关系法和财产关系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财产关系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和债权法。债法作为一种财产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具有不同的调整对象,在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物权法规范财产的支配和利用关系,调整的是静态的财产关系,目的在于维护财产的静态安全;债权法规范财产交易和因保护财产或人身权益而产生的财产流转关系,调整的主要是动态的财产关系,目的在于维护财产的动态交易安全。同时,债法调整的内容并不仅限于财产关系,还包括部分与人身关系法交叉的人身关系,如因人身侵害而产生的债的关系。但因债法所调整的涉及人身关系的部分最终主要体现为损害赔偿责任,因而人们仍将债法归为财产法。债法规范财产交易规则,保障交易安全,并提供财产和人身权益保护的救济措施,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长沙债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