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但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均小于直接证据,单一的间接证据只能用来补充直接证据的效力,从而对案件事实起辅助性的证明作用。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和提供直接证据,法官也应。当尽量I 誓和运用直接证据,但是在无法获得直接证据或者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对当事人所提交的间接证据正确地进行推理和判断,如果能够形成证据锁链,间接证据就可以获得较强的证明力,并据以认定案件事实。
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需 —要注意以下几点:(1)间接证据必须要具备客观性,每一个间接证据的内容都必须是真实可靠的;(2)间接证据必须要莫善备关联性,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3)间接证据必须要具备合法性,其来源和形式必须是合法的;(4)间接证据必须具备一致性,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5)间接证据必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并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6)推理结果必须具备唯性埔皇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