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防患于未然才行。因为很多企业和个人不想通过法律武器来帮助自己讨回债务,所以要知道借钱给对方的风险是多少,而且还要看对方平时生活中的执行能力如何。在和对方进行经济交往之前,还应该对企业、对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一个了解。比如说对借款企业,我们要事先打听好其工商登记材料,有些工商局可能会提供对方注册资料,而有些工商局还会提供对方年审和变更的资料信息,不管是哪种都能够让我们去深入的了解这个企业的资信情况,结合这些资料来评估该企业,才能够知道是否可以将钱借给对方。
其次,设置抵押约定或者担保约定。这种方法的巧妙之处在于,我们可以来抵押欠款人所拥有的东西当做钱款,或者是通过担保来随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点也是在追债时必用的手段之一。在大家设定抵押之前,要在合同里面直接提及到抵押项目,如果不需要另外进行合同或者抵押协议书的签订,那么抵押项目也应该在原来的债务文书之中有所体现。既不需要进行书面抵押,或者是也没有协议书提及到抵押,但是在客观上一定要形成一个抵押事实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