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理挫折,是指人的动机性活动受到阻碍后引起的情绪反映。挫折包括因遇到内外条件的限制而使债务人无法实现自己全部或局部的意图、企望与目标,因造成某些不良后果与损失遭到别人及社会的非议等。人们的心理挫折是在人们需要未被满足时而产生的。由于人们的需要是不断变化和增长的,而这些需要并不是都能被满足的,因而,当需要未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它会给人们心理活动及行为带来消极作用。从需要的角度看,挫折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正确的、合理的需要未被满足。例如专业不对口,要求调换,夫妻分居两地要求调动。如不能实现,就会使人产生不满和烦闷心理。第二种情况是正确的但又不合现实的需要未被满足。如要求宽敞,舒适的住房,要求高档的家俱,可能脱离实际而不能马上得到满足,也会使人产生不满感。第三种情况是错误的、不合理的要求产生的挫折。如要求性自由或绝对平均主义,这些得不到实现也使人产生挫折感。挫折感对人的反应是很大的,大部分人会在理智的约束下使其得到正当的渲泄,如自我安慰,忽略不计等。而少数人则会因此产生攻击行为或消极厌世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