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来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专业提供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3   浏览:

一、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这是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二)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才随之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婚前债务离婚时该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新动态
我们的服务项目
东莞讨债公司,东莞要账公司,深圳债务催收,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要账公司,深圳债务清欠,东莞收债公司,东莞收数公司
版权所有 © 中赢富盛广东清债催收中心  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七喜创业园(芳村大道东,信义路24号)218室 电话:13544590008(黄生)  16673134595(林生)  
公司网址:http://www.tmrzsj.com/ 


友情链接:广东收债公司   广州请人收债公司   广州找人要债   广州催收公司   广州要债公司   
  • 返回顶部
  • 13544590008(黄生)
  • 16673134595(林生)
  • 扫一扫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